2007年7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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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领护照出国打工 偷越国境判刑罚钱
褚申尧

  因借用他人身份证骗领护照3次出境到马来西亚务工,7月18日,37岁的宁波奉化人江某被宁海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  2000年江某与前夫离婚后,一直没有找到工作,2003年因故欠下别人很多钱,同时又有一儿一女需要扶养,家境十分困难。去年年初,江某听说外国赚钱比较容易,就想到外国去打工赚点钞票。但她担心用自己的名字去申请护照会被债主发现,于是就决定借用朋友王某的身分证,冒用她的名义去做护照。去年2月9日,江某持借来的身份证及相应户口簿,用自己的照片,到宁海县公安局申请姓名为王某、照片为江某的护照。护照办好后,江某分别于2006年4月22日、7月20日、9月10日,持该护照从珠海海关、广州海关出境,前往马来西亚务工。同年6月,江某利用王某的名字申请了第二代身份证。
  2006年11月15日,宁海公安机关在核对身份证资料工作中,发现王某的第二代身份证与原户籍资料上的照片不符。后经核查发现江某涉嫌偷越国(边)境,于是立案侦查。同年12月4日下午,在江某想再次出国到工赚钱,用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办出国护照时,公安机关将其抓获。